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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心予》2004年第5期 | 法在我心中 |
| 作者:六(5)班 温佳宇 发表时间:2004-10-28 13:58:56 录入:xhb 点击:759次 | 最近由梅李政法中队的毛指导员给我们作了《预防末成年人犯罪法》的讲座,开阔了我们的视野,增进了法制观念。我深深感到,青少年处于对世事懵懵懂懂的时期。如果法制观念淡薄,一冲动就会陷入犯罪的泥坑。只有保持清醒的头脑,让法制观念牢牢铭刻在心中,才能使 我们健康地茁壮成长。
毛指导员讲到了一个案例对我印象特别深刻,一个11岁的小孩与一个9岁的小孩,因为抢遥控器,那个11岁的孩子把另一个小孩杀死了。9岁的孩子啊,他是爸爸妈妈的心肝宝贝。他有阳光一样灿烂的前景。死了,就什么都没有了!那个11岁的孩子呢?也许在事后也会后悔。“一失足成千古恨”哪!世界上有后悔药吗?为什么不能避免那个“失足”呢?
我们的学习和生活中,也有这种过激的行为发生,同学之间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争吵,继而拳脚相加,吃了亏的,随后操起家伙,有的用砖块乱打乱砸,这我危险哪!我有时候也要跟伙伴们打打闹闹的,有时候闹别扭,现在想想也不应该,老师常教导我们,要宽厚待人,“退一具每阔天空”么!
法,是规范我们言行的一把尺子,青少年要懂法、知法、守法。让法永驻你我心中,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少年! | 【关闭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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