赵市中心小学先进教师、文明职工评比条例

  一、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忠诚人民教育事业。
  二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、行为习惯。尊重领导,服从分配,团结同事,热爱学生,遵章守纪,以身作则,为人师表。
  三、努力学习,提高业务水平。按照规定积极参加各类学历锦绣、业务培训,成绩优良。
  四、教育、教学工作务实。班主任工作、学科教学达到规定量标,效果较为显著。
  五、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一票否决:
  1、迟到、早退、中途离校较多者,造成影响者。
  2、有体罚、变相体罚,造成影响者。
  3、参加赌博、迷信活动造成影响者。
  4、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。
  5、热衷于第二职业,影响本职工作者。
  6、拒不服从领导工作分配者。
  7、有明显不完成本职工作者,工作马虎,教育质量严重低劣者。
  8、工作马虎,有旷工旷课行为者。
  9、这会公德差,与社会人员吵架、斗殴等造成较坏影响者,或虐待长辈,造成恶劣影响者。
  10、其它有损教师形象,造成较坏影响者。
    作者:Admin
来自:本校自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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